- 索 引 号:QZ09041-0101-2026-00017
- 备注/文号:蓬政〔2026〕2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6
蓬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清水岩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宣贯《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提升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宣贯新《条例》 筑牢防火线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12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村、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切实把生态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二)聚焦核心要义,解读《条例》精髓。以新《条例》宣贯为核心,解读新增条款、部门权责、履职要求,清晰界定各类主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定责任与义务,明确野外违规用火的法律后果和处罚标准,推动《条例》精神从“纸上”落到“地上”并深入人心,让“依法管火、依规防火、自觉护火”成为全民行动自觉。
(三)普及法治知识,提升治理效能。系统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治理实际,解读属地防火管控要求,着力提升村级基层依法管火能力和社会公众依法用火、主动防火意识。
(四)强化实操宣传,筑牢防控根基。聚焦春季火灾多发高发诱因,普及森林火灾日常预防、科学扑救、紧急避险等实操知识,抓紧抓实野外火源管控、春耕生产用火、林区作业用火等规范要求,引导群众牢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遏制火灾隐患滋生。
(五)紧扣春季特点,强化风险警示。根据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宣传高火险期预警响应、禁火令执行、火源查控等防控措施,深入解读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危害性和处置复杂性,切实增强林区群众、进山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弘扬正向导向,强化警示震慑。收集宣扬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基层创新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梳理曝光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和违规用火行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明责,营造“学先进、守规矩、严防火、护生态”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精准靶向施策,提升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一是紧盯关键时段,强化宣传引导。聚焦清明祭扫、春耕备耕、踏青出游等重点时段,提前部署、精准发力,通过前置宣传、现场劝导等方式,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严防祭祀用火、生产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二是聚焦重点区域,织密宣传网络。以清水岩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农林交错地带、集中墓区、林区主要进山路口为重点,增设宣传标识、拓展宣传阵地,实现重点区域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三是紧扣重点人群,做实精准宣教。针对农村用火主体、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充分发挥护林员、网格员、村级组织、老年协会等基层力量,运用方言宣讲、漫画图解、入户走访、现场答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条例》面对面宣传教育。
(二)创新载体形式,拓宽宣传覆盖面影响力。一是线上发力,拓宽宣传覆盖面。统筹运用村级广播、流动喇叭等传统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优势,适时开展线上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直播宣讲等互动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二是线下深入,提升群众知晓度。扎实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进校园、进社区、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依托墟日集市、风俗活动、校园班会等活动载体,将《条例》内容和森林防灭火知识送到各类人群,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三是科技赋能,增强防控精准度。要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重点区域部署智能语音播报设备、LED宣传屏幕,将宣传做到入林前;积极推动无人机宣传空中喊话,重点覆盖偏远山区、林区等宣传薄弱环节,实现宣传无死角、无遗漏,全面提升宣传实效。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宣传合力共治效能。一是强化统筹联动,凝聚部门工作合力。镇森林防指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应急、林业、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民宗、教育、文体旅、供电等单位,将《条例》宣传贯彻融入日常业务工作,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震慑。应急、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梳理本地违反《条例》规定的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并进行广泛曝光,切实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防火自觉。三是坚持广泛动员,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积极发动志愿者、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森林防灭火宣传,鼓励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着力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讲防火、人人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镇森防指及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关键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实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突出务实导向,消除形式主义问题。紧紧围绕《条例》宣贯主题和春季森林防灭火中心工作,结合属地实际与行业特点制定针对性宣传方案,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载体平台,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全民森林防灭火法治意识得到提升。
(三)从严督导问效,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要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森林防灭火日常督导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整改宣传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层层压实基层工作责任。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予以通报。
(四)及时总结提升,规范报送工作成果。宣传月活动结束后,镇森防灭指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于4月17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宣传资料报送镇森防灭指办公室。各村和清水岩管委会要汇总辖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情况统计表,于4月18日前报送镇森防灭指办公室。
联系人:镇林业站蔡远松,电话:158****1218,邮箱:axpllyz@163.com。
附件:蓬莱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安溪县蓬莱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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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蓬莱镇2026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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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召开各类会议部署工作(场) |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现场活动 (场) |
出动 宣传 车(车次) |
出动无人机宣传(小时) |
新设语音、LED宣传设备 (套) |
新设固定宣传牌(块) |
悬挂横幅(条) |
张贴宣传单、禁火令 (份) |
制作网络视频宣传(条)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有关宣传材料(份) |
重要时段设置检查关卡(个) |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入校园 (次) |
开展警示教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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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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