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4-0101-2021-00012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5
    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3 16:25

    各村:

    根据安溪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安计生协会〔20214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意外伤害保险问题,提高抵抗风险能力和福利保障水平,让更多的计生家庭户得到保障和关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以计生家庭成员为投保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财政投保对象:农村二女结扎户、一孩扎户、女方年龄满45周岁的独生子女户、计生特殊(失独及伤残)家庭,由县乡(镇)负责投保。第二类是自行投保对象:其他计生家庭(指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根据自愿原则自行投保。以上两类对象保期均为一年。

    二、保费及保障办法:投保费每户100元(家庭所有成员享受保障),第一类财政投保对象,由县、乡(镇)二级各承担保费的50%。第二类自行投保对象,投保人自筹50元,政府补助50元。保险保障标准每户计生家庭20万元(其中包括1.5万元医疗保险)。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认真核实参保对象,特别是财政投保对象,要逐个核实,尤其是退出育龄期的投保对象不要遗漏,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准确无误。要通过宣传服务活动,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扩大计生系列保险的社会影响力,做到宣传到村组、保单送到户、服务送到人,让计生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各村要在730日前认真填好投保名册(附表),县人寿保险公司8旬起,到各村对参保对象办理继保、投保手续。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安计生协〔20214号)

     

                                            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