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6-00014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2026〕5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7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提容增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规〔2025〕4号)文件要求,福建纬璇织造有限公司委托华咨建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福建纬璇织造有限公司(安溪县北石美法片区02-003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
福建纬璇织造有限公司(安溪县北石美法片区02-003地块)用地面积17919平方米,调整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2.0≤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50%,40%≤建筑系数≤60%,建筑限高50米。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纬璇织造有限公司(安溪县北石美法片区02-003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6日,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5-23117089
电子邮箱:zyjghg@163.com
附件:福建纬璇织造有限公司(安溪县北石美法片区02-003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方案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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