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教育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3-09-01 16:18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管理县直机关教育系统党委会。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宏观管理。 

 (四)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订全县教育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县的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依法加强对全县各类学校的检查评估,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及人事管理;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七)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指导教育系统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八)负责提出本级财政预算内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统筹安排和管理县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事业经费,协同财政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学校收费票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做好全县教育基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和校(园)长离任经济责任内部审计监管;指导开展社会集资和各类教育基金会业务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校学历教育考试工作,指导做好幼教、初教、中教、特教和县职业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 

 (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 

 (十一)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教育技术装备、信息化建设;负责各类民办教育的设置、审批、报备等工作,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403 室
    办公时间:
     夏季 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冬季 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225581
  传 真:0595-23288701
  负责人:柯诏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陈海清  

  联系电话:0595-23225581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和县直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等工作;承担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提案议案、督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文印等工作;参与教育政策调研。 

  (二)组织人事股  

  负责人:陈传发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1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公办学校机构编制、工资、人事调配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教师、计生管理工作;负责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师培训和中小学干部队伍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承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承担县语委有关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公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全县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领导干部考察任免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城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学校、特教学校、恒兴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师院附属培文高级中学(培文工艺美术学校)的党组织、党员和党建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人:叶志方(代理)  

  联系电话:0595-23233150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17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财政部门做好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承担县级教育经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参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公办学校做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校舍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收费的管理、检查和指导;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县教育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四)中等教育股  

  负责人:柯智贤 

  联系电话:0595-23236764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20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指导、管理全县普通中学教育工作,指导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普通中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细则,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规范普通中学办学行为;推进初中校办学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县中学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的有关工作。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的全省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县卫生局指导学校疾病防控工作;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五)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股  

  负责人:陈选斌 

  联系电话:0595-23225581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07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指导、管理全县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全县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推进小学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县幼儿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民办教育管理股做好全县民办幼儿园办学的审批、审核、报备和年检等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负责人:林建新 

  联系电话:0595-23280193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808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审核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组织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承担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办学效益评估等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农科教统筹,开展农民文化技术培训。 

  (七)德育监察股(宣传教育股)  

  负责人:黄世元 

  联系电话:0595-23236030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08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德育工作检查评估;负责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国防教育等;指导学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推动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和家长学校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以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道德建设工作、统战工作、维稳工作。 

  负责处理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方面来信来访,组织对本局招生、人事等工作的纪律监察;指导、督促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配合计生部门调查处理本局干部及全县教职工违反计生案件。 

  (八)执法检查股(加挂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梁晓艺 

  联系电话:0595- 23288343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10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统筹协调全县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学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加挂民办教育管理股牌子)  

  负责人:林锡渲  

  联系电话:0595-2322078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1407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承担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承担初中及以下民办教育机构筹备设立申请、民办教育机构正式设立申请、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包括层次、类别)变更申请、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变更申请、民办教育机构终止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审核等工作;承担中学、小学转学、休学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配合行政审批股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审核、报备等工作;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的年检和日常监管。 

  三、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安溪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工作分工一览表  

     

    

     

               

         

柯诏晖 

  党组书记、副局长、系统党委书记 

  主持县教育局(党组)和教育系统党委全面工作。 

王建木 

  党组成员、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抓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组 

苏杷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县教育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民办教育、校外培训、特殊教育、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管理、事业统计、行政审批等工作。 

  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股(民办教育管理股)、计财股(装备站、教育基金会)、行政审批股 

张炎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书记)抓好县教育局和系统党委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组织、政务公开、机关效能、信访以及本系统干部人事、职称评聘等工作。 

  办公室、党委办、组织人事股、 

林东宣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抓好县教育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普法教育、安全稳定、防灾抗灾、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技教育、教育扶贫资助、教育审计等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 

  学校安全工作股、体卫艺股、 

  学生资助中心、审计室 

赖加团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协助局长抓好县教育局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发展规划、教育综合改革、教育督导、中等教育、中职教育、招生考试、教育信息化、教科研等工作。 

  教育督导室、中教股(招考中心、职成教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站 

李颖华 

  一级主任科员 

  主要负责学校德育、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关工委及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协助分管干部人事工作。 

  德育股、档案室、系统关工委 

刘朝晖 

  二级主任科员 

  主要负责基建项目工作。 

  项目办 

黄秋宝 

  四级主任科员 

  主要负责教育工会工作,协助抓好基建项目工作。 

  教育工会 

  备注: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各班子成员还应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安全生产和纪律监督等工作。 

  四、领导简介 

  柯诏晖,男,汉族,安溪县蓬莱镇人,1976年4月出生,1998年8月入伍,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安溪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