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责任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乡村务公开小组成员,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乡纪检干事、组织干事、民政协理员为成员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乡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全乡村务公开工作,督促各村抓好村务公开落实工作。
二是抓公开规范。召开村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及归档等要求作详细指导。细化村务公开主要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村“两委”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状况、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等。对村里的土地征用补偿、一事一议、农村低保等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依法依规公开。
三是抓监督检查。成立乡村两级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工作职责和权力。乡级监督小组定期监督,在实地查看、抽查暗访、调阅材料的基础上,通过“阳光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小程序实行动态监管。乡工作人员与各村负责人、村监会、党员群众建立了微信群,每月定期上传各村村务公开内容,实现了即传即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当场进行说明,列出问题清单,要求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明确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主动性,让村务公开真正成为群众监督村务的“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