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九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09:07 浏览量:
 

系统各单位:

为促进我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1+1+10”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316号)文件精神,立足我局职能,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九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九条措施

 

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关系稳就业、保民生大局,对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令第755号),推进“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个体工商户竞争力

   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转型后符合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开通“个转企”服务专窗,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2.提升个体工商户网络经营能力。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定期对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分析,推送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个体工商户名单,精准指导个体工商户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深化质量技术帮扶。把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活动服务范围,为个体工商户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竞争力提供免费专家咨询和帮扶服务。

二、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4.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告知承诺等措施,教育引导个体工商户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对主体登记、网络经营、食品经营、商标、价格等领域的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初次免予处罚。

5.快速修复信用。对个体工商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标注的,属于未按时参加年报公示的,由法定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属于需要现场核查的,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

6.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广泛了解涉及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情况,及时按要求办理或转有关部门核实处理。支持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备案,降低维持成本。

三、增加个体工商户服务供给

7.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供全程不见面办理渠道,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由掌上闽政通APP申请,自助机即时打印营业执照。提供“证照合办”服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线下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新办、变更、注销的合并办理。探索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勘查模式,尝试采取提供经营场所360度无死角拍摄小视频+每个设备单独拍照照片等方式进行勘查。

8.解决经营堵点。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申请经营者变更登记,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等。支持我县闻名小吃中的“咸笋包、鼠粬粿、芋包”,归类于“蒸煮类中式糕点”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证。

9.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小个专”党建指导站、党建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动态了解掌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困难问题和发展需求,解决个体工商户经营难点、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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