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时间:2025-05-28 10:59 浏览量:

根据《2025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三)》《泉州市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精神,现就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三)入围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

2.面向2025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安溪茶都旁)6号楼B栋14层1414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5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1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承诺书》(附件4));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25年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4.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户籍所在地综治证明(或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6.入职承诺书(附件5)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以《2025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三)》《泉州市面向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通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期间,只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而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进行复审的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上述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送交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具体要求、地点等事项将在复审时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6)并带齐考生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2.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应在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前向县教育局出具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7),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附件:1.2025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资格复审及体检人员名单

2.2025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承诺书

5.入职承诺书

6.委托书

7.弃权声明

安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