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写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有序开展耕地恢复工作。
二、主要内容
共七个部分,包括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安排、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密切分工协作、严格监督考核。安溪县2024年应完成耕地恢复4.9635万亩。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明确政策要求,突出先易后难、注重整体布局,尊重群众意愿,稳步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工作分任务分解、方案编制、组织实施、上报入库四个阶段进行。
三、实施期限
2024年3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名词解释
耕地恢复,是指利用各种措施,对在历史上被荒废、退化以及农业转用、建设占用的耕地资源进行恢复和再利用的过程。
五、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
联系人:陈水晶
联系电话:0595-23262865
-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4年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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