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15:10 点击量: 字体: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充分转化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2020年11月15日前,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落实意见,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县政府办公室要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过程指导、督促落实。县市场监管局要履行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责,会同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基层落实有关国家标准,积极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地方标准。2023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

(二)促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在线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全面优化县级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网信办、数字办)

(三)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快推进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

(四)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五)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网信办)

(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立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七)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增进政民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网信办)

(八)加强解读回应。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围绕“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提振市场信心。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规范回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舆情回应标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网信办)

(九)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局、扶贫办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以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办好一件事”“办好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的途径,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十一)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数字福建的建设成果,统筹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借助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及“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闽政通”掌上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示范引领。支持安溪县凤城镇人民政府、民政局2个泉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及时协调解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学习交流,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乡镇、本领域、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志朴  县政府副县

副组长:陈伟河  县直政府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员:谢文哲  直宣传系统党委书记

李世荣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东宣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谢秋娥  县科技局副局长

王振辉  县工信商局副局长

陈木锋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詹辉儒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爱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汪华山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凌文辉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王艺斌  县资源局副局长

陈毅龙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陈艺锋  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吴生地  农业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全能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娇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章宝芳  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颜志清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陈桂金  县应急局副局长

黄德贤  县审计局副局长

    县市监局副局长    

廖翠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木容  县城管局副局长

许章色  安溪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艳琳  县信访局副局长

林惠容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李巧白  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少辉  市医保局安溪分局副局长

谢柏坚  县档案馆副馆长

王小凤  县气象局副局长

胡水利  县扶贫办副主任

刘剑川  凤城镇政府镇长

张炎地  城厢镇非公党委副书记

肖程炜  参内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珍珍  魁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六团  蓬莱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艺芳  金谷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苏蓉蓉  湖头镇政府副镇长

许雅芬  白濑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兰金文  湖上乡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易少强  剑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柯建萍  感德镇非公党委副书记

李琼月  桃舟乡政府副乡长

章兴南  福田乡党委综治副书记

陈南镇  长坑乡副乡长

林玉婷  蓝田乡党委宣传委员、秘书

吴宝生  祥华乡党委副书记

王彩娇  西坪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亮钰   大坪乡政府副乡长

章丽香  尚卿乡政府副乡长

林金龙  芦田镇党委副书记

杨节敬  龙涓乡政府副乡长

陈伟城  虎邱镇政府副镇长

冯福水  官桥镇党委秘书

陈亚图  龙门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伟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局(数字办)、网信办抽调组成。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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