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3 11:57 点击量: 字体: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0〕19号)的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以创新机制和载体为切入点,以规范内容和程序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和增强实效为关键点,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2.注重重点突破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分解公开的责任,落实公开的要求,注重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业务工作,设立清单,公开事项,以点带面,全面公开,总结经验及时公开有关民政信息。

3.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我局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1.2020年9月底前,编制我局政务公开清单目录,经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审核把关后,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完善公开网络,创新公开渠道,突出民政特色,抓好政务公开的末端落实

2.2022年5月底前,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编制的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做好向基层延伸,打通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3.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成立县民政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崇宏(局长

  副组长:詹辉儒副局长

  成  员:何隆遐 林雅娟 黄晓阳 林成法 白东明 苏华山 肖永萍 刘彩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詹辉儒副局长(分管领导)担任,何隆遐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刘彩云为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同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责任股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各乡镇民政办)

  (二)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责任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窗口

(三)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在公文认定公开属性前,负责公文制作的股室应当对公文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明确标识公开属性,未标识公开属性的,应退回重新办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定期移交县“两馆”制度。每月5日和20日(节假日顺延)分两次集中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一式两份送至县档案馆和图书馆,以方便广大群众查阅。(责任股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窗口

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结合我局实际,完善村务(居务)公开平台,设置公开栏,同时利用网络、新闻媒体、

微信、电子屏、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责任股室: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各乡镇民政办)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股室、各乡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持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学习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县市(区)民政局之间的联系,相互学习借鉴。

(四)做好考核评估。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政务公开任务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各室、各乡镇民政办给予通报表扬。

 

 

 

                                安溪县民政局        

                               2020年9月2

(此件公开发布)     

收藏】【打印】【关闭
分享到:
相关动态
主办单位: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闽ICP备:12014841号 网站标识码:3505240010 闽公安备:3505240200017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95-26165655 举报邮箱:whx810512@126.com
网站联系方式 乡镇联系方式 部门联系方式
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18-2019 安溪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