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17 15:18 点击量: 字体:字体:大、中、小会议指出,基层政务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请县政府吴志朴副县长牵头,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等相关单位,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印发实施。
为全面推进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吴毓舟县长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紧贴群众需求,及时依法依规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二要回应群众需求。正视、重视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流程和规范,形成可参照、可执行的标准,最大限度避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专业、不规范、不恰当、不合规以及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信息需求。三要规范政务公开。要落实专人负责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坚决避免发生“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