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表
发布时间:2020-08-20 15:12 点击量: 字体:字体:大、中、小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时间进度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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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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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标准目录 |
县资源局 |
①2020年10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②2020年11月15日前,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③2022年5月,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④2023年8月,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 |
对照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执行。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管局予以指导。 |
重大建设项目标准目录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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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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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标准目录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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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目录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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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标准目录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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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标准目录 |
县资源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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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标准目录 |
县住建局 县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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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标准目录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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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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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目录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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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目录 |
县文体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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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目录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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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标准目录 |
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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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生产标准目录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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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标准目录 |
县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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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执法标准目录 |
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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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标准目录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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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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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标准目录 |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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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标准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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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标准目录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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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标准目录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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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标准目录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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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标准目录 |
县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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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服务标准目录 |
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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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促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 |
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政府办公室、工信商局(数字办)、县网信办予以督促指导 |
设置统一的在线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 |
县政府办公室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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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全面优化县级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 |
县政府办公室 |
与上级对接,联系县政府网站开发升级公司,实现数据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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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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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
推进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2年 12月底前 |
与上级对接,联系县政府网站开发升级公司,实现数据融通 |
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网信办予以督促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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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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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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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2022年 12月底前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网信办予以督促指导 |
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部门,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予以督促指导 |
5 |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
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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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网信办予以督促指导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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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探索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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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建立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提高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能力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0年 12月前 |
与泉州市政府网站群保持统一的模式 |
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政府办公室予以督促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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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 |
2020年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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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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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对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网信办予以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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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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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鼓励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增进政民交流互动 |
8 |
加强解读回应 |
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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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网信办予以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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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六稳” “六保”,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提振市场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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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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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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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会商、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回应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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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各乡镇人民 政府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局、扶贫办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予以督促指导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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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
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办好一件事”“办好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编制“办事一本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途径,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2021年 11月前 |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予以督促指导 |
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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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
充分运用数字福建的建设成果,统筹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 |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予以督促指导 |
借助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及“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闽政通”掌上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