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国外赚大钱
谁知钱没赚到反被判了刑
近日
腾冲市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
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被告人舒某等3人
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案情:3人相约偷渡到缅甸务工
今年6月7日,被告人舒某、段某、段某某在腾冲市滇滩镇某酒店聊天,因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比较难找,3人抱怨连连。这时,舒某提到在缅甸务工工资很高,3人心动了,商量一番后,3人决定偷渡到缅甸务工。
次日,在未持有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3人从滇滩镇某山间小路出发,准备步行前往缅甸。在行走几小时后,3人被民警当场抓获。
●判决: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舒某、段某、段某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3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
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3名被告人因意志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到案后,3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3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释法: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可判刑
国(边)境秩序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及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对国(边)境秩序有非常严格的管理,每名公民都必须遵守国(边)境管理的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境时,都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出入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非法出入国(边)境者,都是对我国出入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幸福生活是靠双手奋斗得来的,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千万不可轻信境外所谓“高薪”工作的引诱,偷越国(边)境去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不然不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身处他乡连基本的人身财产安全都无法保障。
此外,目前新冠肺炎德尔塔毒株正在国外肆虐传播,若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置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于不顾,非法出入国(边)境,破坏国(边)境正常管理秩序,将给疫情防控带来诸多风险隐患。请广大群众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出境入境管理法规,抵制非法越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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