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安溪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委依法治县办 时间:2023-05-18 18:47 浏览量: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安溪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安溪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安溪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国家第一部民法典实施的第三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法典主题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好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份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二)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三)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充分运用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乡村“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经常性组织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

(五)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闽委法办〔2022〕13号),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蒲公英八进”普法活动,推动建立“蒲公英”志愿普法场所,对各行业“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试点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做好“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的宣传、运用、推广。

(六)发挥省、市、县、乡四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推广民法典普法宣传产品,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七)结合平安创建要求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的平安“三率”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辖区内公众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在车站、景区、文化商业广场、酒店、医院、校园、企业、金融机构、政务大厅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短片等。

(八)结合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誓师大会暨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起底净边”攻坚行动要求,不断推动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群众、覆盖各类人群,教育引导广大茶乡群众认清电诈犯罪的危害性严重性,营造全社会杜绝参与和支持打击电诈犯罪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安排

(一)主场活动

1.开展“乡村振兴 ‘典’亮未来”主题宣传活动。福田乡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举办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通过举行启动仪式、举办征文比赛、开设法治讲座、组织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打造茶乡“一站式”普法新品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福田乡党委、政府)

2.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清水古道登山活动。蓬莱镇联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举办“登山健步+法治宣传”活动,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周边学生、沿途商户、观光游客等在清水古道登山“打卡”,在科学运动中传播法律知识、在寓教于乐中感受法治魅力。(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蓬莱镇党委、政府)

(二)重点活动

1.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加大村居普法宣传力度,结合业务工作突出宣传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融入千家万户、走近百姓生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2.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开设讲座、布设图展、趣味问答、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LED屏、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上广泛宣传民法典,在校园内营造“人人学民法典、人人懂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3.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结合“万名干部走万企,一企一策促发展”“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行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体检等活动,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各乡镇)

4.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活动。借助“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通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法交流会、开设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民法典。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标语、张贴海报、播放视频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5.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网络活动。充分运用“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全面宣传民法典,增强普法对象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让民法典宣传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6.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文化阵地活动。推动民法典的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持续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各级法治文化公园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民法典宣传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以有形的阵地宣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文明办、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各乡镇)

7.开展民法典“亮屏”行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法‘典’亮夜空”活动,照亮城市夜空,为民众呈现绚丽视觉盛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所属LED屏、宣传栏广泛宣传民法典。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动员物业公司、客运公司、旅游景区,利用户外显示屏、梯视广告、车载电视等载体展播民法典宣传标语、海报、视频。(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乡镇活动

1.凤城镇:开展“‘典’燃学法热情 共享美好生活”——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2.城厢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

3.参内镇:举办“民法典进校园 保驾护航助成长”主题宣传活动。

4.魁斗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宣讲活动

5.蓬莱镇:举办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民法典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6.金谷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举办镇村两级干部民法典专题培训。

7.湖头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举办镇村两级干部民法典专题培训。

8.白濑乡: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校园活动。

9.湖上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0.剑斗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进农村主题活动。

11.感德镇:举办“快乐巾帼,与法同行”——民法典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12.桃舟乡:开展民法典系列宣讲活动。

13.福田乡:开展“乡村振兴 ‘典’亮未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14.长卿镇:开展“法润长卿,诚信进乡村”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15.蓝田乡: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村、进机关主题活动。

16.祥华乡:举办“茶香氤氲,‘典’入人心”——民法典宣传进乡村、进校园主题活动。

17.西坪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农遗”、进村企活动。

18.大坪乡:开展“云上大坪,诚信反诈”主题宣传活动。

19.尚卿乡:举办“民法典进校园”诚信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20.芦田镇: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21.龙涓乡:举办“民法典进校园”诚信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22.虎邱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村、进校园活动。

23.官桥镇:举办“民法典进校园”诚信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24.龙门镇: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农遗”、进村企活动。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阐释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讲好民法典故事,使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2023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面向基层。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结合“蒲公英八进”“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活动,积极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增强宣传实效。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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