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县“八五”普法规划部署安排,以“法律进企业”为重点,在全县组织开展活动。现将《安溪县“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2022年是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力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良法善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推进我县“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在企业内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千人进万企·送法护企促发展”
三、时间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2021-2025年)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要以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5月“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主题,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深刻理解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学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
(二)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
1.围绕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自身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文体旅局、市监局,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2.围绕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同关系、产品质量、公平竞争、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局、科技局、市监局,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3.围绕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局,县总工会,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4.围绕企业诚信经营,合法融资、风险防范、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市监局、数字办,人银安溪支行、安溪银保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5.围绕与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相关的生态环保、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安溪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6.围绕本部门涉企管理职能和与企业生产运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专门的普法材料,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工信商局、住建局、水利局、文体旅局、应急局、市监局,县直有关单位)
(三)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通过设置法律图书角或普法课堂、法治宣传栏(橱窗)、标语、张贴法治宣传挂图等方式,因地制宜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丰富普法内涵。推动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新兴媒体优势,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新媒体阵地”,推送相关法律知识。注重发挥本部门优势资源,加大对企业重点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完成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创建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国企党工委,县工信商局、司法局,县总工会、工商联,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四)开展企业家学法活动
聚焦提升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和依法治企能力,组建普法宣讲团开展法学家讲法,组织企业家和商业代表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检察开放日”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专题法律培训班和座谈会,编印企业家学法和以案释法教材等,为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县法学会,县直有关单位)
(五)充分发挥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作用
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活动。扎实推进“百所联百会”机制建设,为律师志愿团搭建平台,引导“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志愿团”组织开展常态法治体检,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相关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指导推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企业依靠法律制度和人才,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保证企业合法经营和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工信商局、人社局、国企党工委,县工商联,县律师协会,县直有关单位)
(六)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商事调解员作用
积极统筹“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等队伍力量,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创新宣传方式。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执法司法活动、解答法律问题等方式,灵活普法。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两微一抖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等优势,提高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积极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开展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活动。要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将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列入每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每年结合相关主题活动日组织不少于2场“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线下活动和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各乡镇要依据职责,积极组织“法律进企业”系列活动,同时注重发挥属地优势资源,支持和协助有关单位到地方开展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相关活动图片、简报等讯息,请及时上传我县“八五”普法微信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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