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27 15:42 浏览量: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大力推进法治安溪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分类开展重点对象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直有关单位

2.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县委党校教学课程列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并作为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重点内容。民法典正式实施后,选取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党校、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3.开展法治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县法院、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4.抓好青少年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增加民法典内容,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

(二)全面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5.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与法治建设规划有机融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我县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任务和重要内容,纳入未来五年法治安溪、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全民法治信仰,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宣传部、县司法局

6.推进民法典社会公益普法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征集、制作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场所“法律八进”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提高用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部、宣传部,县司法局、团县委、县直有关单位

7.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组织全县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力度,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阐释民法典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全县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三)扎实推进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8.加强关联法规规章制度保障。配合省、市做好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正式实施实现有机衔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9.加强依法行政建设。以保证民法典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工作的重要标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根据民法典新修新增内容,及时对涉民商事案件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活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10.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高民事案件审理水平和效率,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精准把握法律法规适用标准,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民事权利。

责任单位县法院

11.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12.加强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界限,加大对人民群众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平等保护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青少年合法权益、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有效回应社会现实需求。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3.健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信访评理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作用,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信访局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法治权威

14.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民法典,各级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有关单位

15.加强人大监督。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全面有效执行。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及有关工作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统筹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突出重点。要着眼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要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

(三)按时保质完成。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配套工作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9月初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强化督导督办,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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