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甲与陈某乙恢复原状纠纷调解案
——“茶桌调解+亲情调解”柔性化解叔侄建房纠纷(入库编号:D2025-161-1-042-260)
【基本案情】
陈某甲与陈某乙既是叔侄,又是邻居。两家房屋中间留有一块空地,系陈某乙的父亲、陈某甲的爷爷在世时建置。经陈某乙兄弟析产,该空地归陈某乙用于建房使用。但陈某乙在建房过程中,遭到陈某甲的阻拦。陈某甲认为,陈某乙建房挖地基时挖到了自家房屋的地基,导致自家房屋墙体开裂,存在倒塌的安全隐患。因此,陈某甲自行操作铲土机欲填平土地。双方及家人因建房问题多次争吵,叔侄关系不断恶化。陈某甲诉至法院,要求陈某乙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5万元。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乙保证拟建房屋南侧墙面与陈某甲房屋北侧墙面保持2米距离,不会影响到陈某甲的房屋安全和采光通风,并在自建房屋之前将该2米距离空地填充至与陈某甲房屋一楼地面齐平,填充后由陈某甲使用。陈某甲放弃5万元的经济索赔诉求。
【解纷要旨】
随着乡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农村新建、翻修房屋情况愈发普遍,因建房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增加。此类案件并非简单的个人矛盾,还涉及宗族、宗亲、乡邻等各方利益,若不能妥善处理,易激化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本案化解纠纷过程注重因地制宜,依托福建省安溪县铁观音茶乡的地域特色和“吃茶话事”的风俗习惯,通过“茶桌调解”方式让双方在喝茶品茗中消除对立情绪,冷静倾诉意见。法官以闽南地区重视的亲缘关系为纽带,引入家规家训让双方重塑亲情观念,打破隔阂,再将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与“六尺巷”等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同时邀请村委会、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释法理、讲情理,促使叔侄双方打开心结、握手言和,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修复了家庭关系,促进了邻里和睦。
【办案心得】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 王秋琼
近年来,农村新建、翻修房屋的情况愈发普遍,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此类案件的难点在于化解矛盾的同时还需修复亲情和邻里关系。本案当事人双方既是叔侄,又是邻里,本应亲上加亲,却因建房安全、通风采光等问题闹得邻里不和、叔侄反目。在解纷过程中,法官结合福建省安溪县“吃茶话事”的风俗习惯,将茶的精神融入纠纷化解,开展“茶桌调解+亲情调解”,通过“三杯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第一杯茶找原因”,借当事人在法官现场勘验后请喝茶的契机,法官“以茶为媒”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在陈某甲家中,倾听诉求、耐心劝导,向其分析案件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和时间成本,建议其在合理范围内作出让步。“第二杯茶找症结”,在陈某乙家中法官以茶话事,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叔侄双方因为长辈礼节等问题有在先矛盾积攒。“第三杯茶找思路”,在法庭设立“茶叙·雅讼”空间。勘验结束后,邀请双方到茶桌调解室“面对面”调解,在喝茶品茗的同时结合“法理情”,引导双方消除对立情绪、打开心结。从法律上讲,陈某乙在建房时应充分考虑相邻房屋安全、通风采光等,不得损害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从事理上论,古人尚有“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更何况双方曾约定建房需间隔2米,陈某乙违约在先;从人情上说,“百年的亲戚,千年的本家”,叔叔要以身作则、不可欺小,侄子要尊重长辈、理性处事。“热茶煮情意,家人品味浓”,通过借茶喻事,引导双方互敬互爱、邻里和睦。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肖建国
维系当事人之间相互关系例如相邻关系、亲缘关系等有必要采用调解前置。这类纠纷关系到当事人最基本的生活秩序和生活环境,采用调解前置方式化解矛盾,便于当事人在未来的合作与生活中和睦相处,符合“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的文化传统,在化解效果方面显然是优于法院审判。因地制宜,采用“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融合”,注重促进正式治理力量与社会治理资源相辅相成、相互增益。
【全国人大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 蔡培辉
本案是泉州地区利用茶桌调解的典型案例,通过依托铁观音茶乡的地域特色和“吃茶话事”的风俗习惯,运用茶桌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在品茗中消除对立情绪,接着引入家规家训让双方重塑亲情观念,再将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与“六尺巷”等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一步接一步循序渐进,最终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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