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安溪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来自各领域、各行业的4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叶海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丹,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谢建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日钦,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王慈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许祺丹参加就职宣誓仪式。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刘孙明领誓。会议由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伟峰主持。
会议宣读了《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玉钦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叶海强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在国旗前,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一声声誓言铿锵有力,表达了对法律的忠诚和敬畏,更表达了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黄小丹院长代表院党组对各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就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和支持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致以诚挚的谢意,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更好参与审判工作、履行陪审职责,提出四点期望:
一要当好诉讼案件“审判员”。坚定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提升法律素养和参审能力,努力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人民群众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监督者,司法为民的守护者、代言人。
二要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根植于基层、置身于群众、熟悉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等优势,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要当好司法工作“宣传员”。结合审判工作,在深入、客观了解法院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影响力,传递法院“好声音”,传播司法“正能量”,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要当好纪律规矩“执行员”。始终牢记自己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敬法慎独。树立廉洁意识、监督意识,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纪律规定,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叶海强副主任就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政治意识。要深刻认识“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看”和“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从大局出发,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职责,确保陪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深入学习人民陪审员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审判纪律等内容,尽快进入角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更好地胜任陪审工作。同时,县人民法院也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发挥身份优势,提升工作质效。要积极参加庭审活动,勇于发声,敢于评议,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深度参审、实质参审作用,用“民间智慧”助力司法审判。要主动向身边人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积极参与多元解纷、普法宣传、司法监督等工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促进法治进程。
四是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公正司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规定履职,遵守审判程序和纪律,自觉用法官的职业道德来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与主审法官共同遵守“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完善履职管理,强化服务保障。县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严格考核,强化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与陪审员的沟通联络,将陪审员当成社情民意的“联络员”、广大群众与司法机关的“连心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与会领导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培训书籍)
(会议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签订《安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
(就职宣誓仪式结束后,安溪法院举办了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会,督察室、综合办分别围绕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廉政纪律和严守国家秘密、审判秘密等方面进行授课)
下一步安溪法院将与全体人民陪审员共同继续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陪而审之,审而议之”,切实发挥优化审判、监督审判的优势,推动安溪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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