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安溪法院以法之力守护茶乡绿水青山
来源 :安溪法院 时间:2024-08-15 17:07 浏览量:
  在第二个“8·15”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助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环境的良好格局。安溪法院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以司法之力护航生态“高颜值”。

01 一次极具意义的公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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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某杰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黄某实等其他同案人,非法猎捕、出售大量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画眉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黄某实、黄某杰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一并提出,被告人黄某实、黄某杰应当就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鉴定费并赔礼道歉。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安溪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安溪县“扬帆计划”80余名大学实习生现场观摩旁听庭审。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实、黄某杰自愿认罪认罚,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悔恨不已。下一步,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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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参与旁听的大学生们宣讲“8·15”全国生态日的重大意义,并就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法律相关知识进行现场答疑。

“这真是一次‘不简单’的庭审观摩!今后我们会更加关注环境资源保护,更加关注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知识的积累。”庭审结束后,大学生们纷纷感叹。

02 一次联合协作的巡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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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法院团支部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河长办等单位共同组织青年志愿者,到金谷镇对晋江西溪支流金谷溪开展联合巡河护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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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由青年志愿者们组成的巡河队伍,对裸露在岸边的垃圾和杂物进行清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堆叠、垃圾倾倒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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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过往群众进行预防溺水及生态环保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预防溺水意识和保护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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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一次更接地气的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引导茶乡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安溪,安溪法院联合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前往安溪县凤城镇凤山绿道,在风景怡人的凤山景区开展2024年“全国生态日”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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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设置生态日标语和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展板,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摄影图册、法规传单等方式,向漫步在绿道上的群众普及生态知识,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下一步安溪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审判实际服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擦亮生态底色为美丽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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