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来源 :安溪法院 时间:2024-04-19 11:40 浏览量: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提出: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安溪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4月16日上午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基本案情

小明与小华经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因感情不和,小华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予离婚。小华于2024年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审理期间,双方为争夺婚生子抚养权,竟采取隐匿婚生子的方式,严重影响婚生子学习与身心健康。

安溪法院官桥法庭干警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当事人家中,劝诫当事人和平处置离婚纠纷,当场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双方保持平静和理性,教育双方多关心、关爱婚生子,尽量避免因离婚对婚生子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承办人还单独约谈婚生子,心理疏导其因本案产生的负面情绪,鼓励其正确对待父母离婚,保持良好心态,继续生活,好好学习。

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小明、小华当场表示配合,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当场调解完毕。

关爱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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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子女的健康成长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请三思而后行。”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提示书》用一句句温暖有力的话语,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引导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子女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安溪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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