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举办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分享会
来源 :安溪自然资源 时间:2024-02-04 09:40 浏览量:

自然资源领域业务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大,法律风险遍布各个业务领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妥善处理信访、行政诉讼等工作,如何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且长期的课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1月31日,安溪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阅享青春 书香自然”第二期读书分享会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分享。

活动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杰琳主持。邀请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何永德、法律顾问李柏家分享涉诉涉访工作心得、注意事项,并就大家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及部分乡镇国土所负责人、干部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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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中,各股室、基层所围绕工作实际,与大家分享自己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破解难题的案例、故事,以及心得体会、经验教训等。

地矿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地矿股负责人李永忠从采矿许可证出发,与大家分享违法采矿罪相关案例。

规划股“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多学习、多了解,以便更好处理相关工作”。规划股干部林西源从自身经办的12345平台信访件、其他单位来函函告事项等工作出发,与大家分享相关案例、心得体会。

确权股确权股干部林东林与大家分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发现创新案例的故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既“锁定”真正的买方,又防止“一房多卖”,也确保银行抵押权的落实,实现了“三赢”。

管制股“作为一名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能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更好地开展工作”。谢亚华同志结合用地报批工作,与大家分享运用法律法规知识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信访件工作的案例。

祥华所祥华所负责人王宏宇分享在土地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案例,讲述如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破解顶风违建、乱占耕地等基层业务难题的故事,内容丰富、案例生动、亮点纷呈。

西坪所“在基层中,自然资源系统执法尤为关键,尤其是‘卫片图斑整改’工作,要求我们要有一定的法律素养”。西坪所干部李猛跃对于如何做好基层执法工作提出见解,要态度坚决,也要在乎“情”,变冷冰冰的法律条文为走心话语,才能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湖头所湖头所干部张炜娴分享了四个投诉及信访案例,并从中引发思考。“我们的日常工作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尤其是处理群众投诉或信访工作的时候,我们要用法治的方式理清边界、确立规则、明确责任,让信访的处理更加规范”。

法律顾问李柏家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分享在处理自然资源涉诉涉访工作的心得体会。同时,对不动产登记、强制拆违、集体土地征收、送达程序等业务工作薄弱环节进行注意事项提醒,全程干货满满。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何永德就信访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基本流程及常见问题、注意事项与大家分享学习,从信访件的接收、受理、调查、处理、答复,到行政处罚案件接案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决定送达、执行与监督,全链条讲解,全方位解惑,效果拉满! 

  

认真听完李柏家律师、何永德大队长的分享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并积极提出日常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与大家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李柏家律师进行现场答疑,现场学习氛围十分浓厚。

本次活动,既宣传了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又增强了干部职工们的法治观念,大家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提升了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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