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的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现将《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的危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1)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安溪县已开设且备案的47个政务新媒体。
3.事件界定
恶意篡改:账号密码等遭泄露、窃取,主页内容被攻击篡改,出现非法内容等。
灾害事故:遭受地震、火灾、极端气象灾害等影响,造成各种网络信号中断。
设备丢失:账号管理者的电脑或手机丢失。
人为失误:因为个人操作失误和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4.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完善制度建设,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安全保障体系。
(2)明确职责,快速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人员要各司其职,担负起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责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处置机构及职责
成立安溪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数字办等单位组成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2.运行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对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安全监测、预警、调查、研判、报告等工作。
三、预防预警
1.预防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值班,全体人员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定时更换账号密码,使用强口令密码;不在非工作、家庭场合登录账号(紧急情况除外);认真做好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3)严格遵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运营规定,禁止链接商业性网站,不在政务新媒体运营设备使用来源不明的U盘等外接设备,预防计算机感染上病毒,造成安全隐患。
2.监测预警
(1)相关人员值班期间必须明确责任,监守岗位,严密监视。做好每天的信息审核推送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正常运营。重要时间节点,要增加值班人员和技术力量,全力保障信息及账号安全。
(2)对监测的异常状态,应及时通知有关股室,立即做出处理,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3)及时接收上级单位的信息预警通报,第一时间内做出应急反应。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报告
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由管理人员及监测人员密切监视信息内容。发现出现非法信息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通报情况,所在单位同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紧急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所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消除隐患,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做好处理,并向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
2.处置措施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规定,按照技术手册和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处置,防止事态蔓延。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应急恢复过程中,要及时调查取证,尽量保留相关证据。
(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突发事件,恢复正常工作。
五、后期处理
安溪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对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和总结评估,及时撰写总结报告。吸取经验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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