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4 16: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6032657,传真:0595-23232496,电子邮箱:whx810512@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

    1.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加大公开力度,传递权威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条、其他文件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8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其他信息27条。

    2.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工作,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地满足企业群众政府信息需求。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20件,办结答复20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公开后的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后“回头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定期标注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8件,现行有效29件。强化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政府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指导,确保年报数据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目录,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捷度。加强集约化平台监管,对全县账号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保持县政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5.监督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和半年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2025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6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24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精准度与完整性、公开层次的深入程度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二是工作人员在审核把关、工作效率上还有待提高;三是总体把控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以及工作协同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政府有关部门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度解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多轮审核,确保精准完整,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运行过程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争优创先,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新颖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感染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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