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1: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6165655,传真:0595-23232496,电子邮箱:whx810512@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1.主动公开。深化政府会议、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重点事项公开,提高文件关联性、解读精细化、格式统一性、分类特色化,让群众查得到、看得到、读得懂。2023年,本机关共公开政府会议10次,政府文件31条,解读文件18条。

      2.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审查流程,将为民服务放在首位,从“有没有”“能不能”向解决企业群众实际需求转变,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与沟通,明确申请人的切实需求,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主动回应,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准确的答复。2023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重新修订本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确定公开范围和方式。以法定公开内容为基础,对机构职能、公共企事业动态、建议提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信息进行梳理。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溪县政府网站已迁移至泉州市政府网站群,由泉州市统一部署,提供网络环境、网站技术平台和技术支持。依托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开发的内容安全审查平台,对安溪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表述不规范问题进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公众获取信息的准确性。

      5.监督保障。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23年度绩效考评项目。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每季度开展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缝隙、不留盲点。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50人。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9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5.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图表解读、动漫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的政策解读有待加强;专题专栏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表、动漫、视频等形式,全面准确深入地开展政策解读;二是对重点政府信息设立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考察学习、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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