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7 10:13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6165655,传真:0595-23232496,电子邮箱:whx810512@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人民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不断完善机制,主动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2021年,安溪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6件,办结率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独立设置“县政务公开办”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常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项目。5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2021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

    (二)强化重点公开。督促指导做好教育、医疗、就业、扶贫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公开,以项目为单位加强信息发布,提高公开效果。加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三大攻坚战、财政资金直达、惠农强农、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强化政民互动。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利用12345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县长信箱、在线访谈等渠道,围绕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和舆情反映,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做到政务公开常态化透明化。同时,借助县政府网站的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专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困难问题等,逐一进行分类回应和结果公开。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转载上级重要政策与发布本县重要政策解读信息67条,开展民意征集6次、网上调查3次、在线访谈6次

    (四)强化平台建设。把安溪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借助“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安溪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强化监督保障。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提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政策解读有待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疑难问题的研究与指导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主动公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效度。

    2.提升解读水平。继续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规范解读程序,明确责任主体,督促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利用图文解读和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力求解读好懂、耐看。同时,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传播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政策,带头接受采访,当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3.回应申请需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同时,及时梳理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案例的研究与分析,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