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12:32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3400,传真:23232496,电子邮箱:a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2019年,安溪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3件,办结率100%。

    (一)完善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配套制度,促进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完成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统计汇总。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完善工作标准,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聚焦重点领域。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县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着力推进涉及教育、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社会救助和福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三)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政府信息。强化网络阵地管理,实现内容发布三级把关制,确保内容发布不出现错发、误发等负面事件。同时做好政府信箱,政民互动平台的维护,回应群众关切的信息。

    (四)推进平台建设。把安溪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借助“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安溪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强化监督保障。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6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分类指导能力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1.规范流程。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抓好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发布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

    2.充实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进行完善,保证公开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便利群众。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内容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络等媒体作用,力求使公开的政府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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