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3400,传真:23232496,电子邮箱:a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60件,办结率100%。
(一)压实工作责任。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具体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19年度绩效评估指标。
(二)突出优质高效。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内容更新滞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归并,定期更新,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功能,杜绝“僵尸栏目”“睡眠栏目”。
(三)加强重点公开。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开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政务信息。督促37个县直单位公开权责清单事项5269项(含行政许可231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09项),集中在“中国茶都·安溪县政府门户网”展示。在安溪县门户网站的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全县34个行政审批业务单位的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2019年,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58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开展民意征集6次、网上调查7次、在线访谈8次。
(四)实行常态监管。严格落实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进行检查,对在政府网站后台录入的公开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禁止发布与政府职能无关的无聊信息、不实信息、不当言论、雷人雷语,杜绝内容“不务正业”、互动随心所欲等现象的发生。
(五)推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全面梳理统计我县政务新媒体开设使用情况,纳入全省统一规范监管47个。建立政务新媒体开设审批备案制,形成“开设有审批、运营有专人”的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模式。三是加强线下专区建设。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六)落实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指标内容,考评内容包含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完成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主动公开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及时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情况等。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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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5 |
15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1项 |
无 |
30.6万件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9项 |
无 |
1.3万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703项 |
无 |
782件 |
行政强制 |
175项 |
无 |
267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减少1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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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6项 |
3.50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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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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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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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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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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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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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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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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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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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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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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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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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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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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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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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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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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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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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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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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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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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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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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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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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部分栏目有待调整;更新及时性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分类指导能力有待增强;有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定期通报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和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方便公众查询。
2.创新公开载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络等媒体作用,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实效性。
3.拓展重点领域。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地公开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强化权力运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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