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安溪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6-01-04 10:34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5〕54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年1月1日起 2015年12月31日 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2362400,电话:23226270,电子邮箱:axzfb@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安溪县人民政府采取细化分解任务、开展督查指导、不断完善机制、积极拓展载体、突出重点领域等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 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细化分解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下发后, 6月1日 ,县政府办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对照上级要求,明确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开展督查指导。从今年度起,把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内容。6月5日以来,县效能办、数字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队伍建设、任务分解、涉及内容、公开时间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12月1日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做好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对各信息公开单位主要任务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和督查,形成报告公布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三)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全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情况通报、重点督办、责任追究、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化、规范化、长效化。县政府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公布情况进行统计,适时通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及时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借助县政府政府公开平台“政策解读”栏目,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做好县长服务热线和信访工作办理答复工作,及时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和社会热点舆情。修订考评细则,对照年初分解任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不符合公开程序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积极拓展载体。整合各项资源,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作为全县统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通过专题布置、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实时监测新增信息公开数量等各种途径,切实加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数量,提高公开质量,加快更新频率。借助档案馆查阅、政务公开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安溪报、部门信息专刊等多种形式的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突出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群众新期待,倾注精力,倾斜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行政审批权力、三张清单;,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财政资金信息,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让民众感受到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多次召集牵头部门研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国土局、工商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水利局、人社局、食药局、科技局、文体新局、广电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以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为重点,主动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法定办结时限及承诺办结时限、收费及其依据、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0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333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5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14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类信息5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保、促进就业等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3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类信息21条;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类信息58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类信息26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类信息22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类信息1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88条;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1661条。

       2.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6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353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1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2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0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类信息1547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类信息159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类信息18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保、促进就业等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07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类信息111条;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类信息1314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类信息66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70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类信息3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67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419条;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14152条。

       3.各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各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9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1795条;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工作政策类信息903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类信息156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类信息75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类信息24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类信息353条;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类信息155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类信息18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98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948条;各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1475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

       3.各单位门户网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为0件,无受理不予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金额,历年累计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工作主动性不足。个别单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够,人手不足,技术水平有限,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2.平台建设不充分。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重叠交叉,信息资源分散。许多单位没有建立微视频、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缺乏互动交流功能,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加大督导力度。县效能办、数字办联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配强工作力量,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梳理信息目录,按时发布和经常更新信息,规范操作格式。

       2.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安溪报、安溪电视台、户外电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查阅点、安溪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3.加大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并及时公开,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充实和完善。

       4.加大创新力度。与时俱进,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一座桥梁。积极拓展使用微视频、微博、微信、QQ群、手机报等新渠道,增强搜索查询和互动交流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性、便民性、亲和力。开拓创新,实行协调联动、监督制约、政绩考评、媒体曝光、诫勉谈话等新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县政府办、国土、住建、财政、教育、卫生、公安、人事等部门。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908

    305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908

    305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文件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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