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3-06-28 11:23 浏览量:
 

安发改〔202370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23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要求,现将2023年安溪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或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安溪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6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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