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溪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15:27 浏览量: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4年安溪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安溪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1号)、《关于印发安溪县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安双跨联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抽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当年度在建在售的房地产项目;已办理安溪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县住建局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抽查事项:根据监管责任清单确定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三)抽查频率:全年不少于2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次数。

  (四)抽查人员:县住建局的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联合部门至少选派一名执法人员参与检查。

  (五)抽查方式:现场联合检查,并查看相关资料。

  三、抽查步骤

  (一)抽查准备。县住建局及时制定本次抽查实施方案,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确认对象。县住建局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一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部门联合双随机”模块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

  (三)实施抽查。按照抽查实施方案,组成联合小组,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内容逐项对照开展抽查工作。

  (四)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必要时可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双随机”工作形成良性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部门间要互相配合,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开展检查。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并实施检查;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的,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落实。“双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公平、公正、透明执法。

  

  附件:1.安溪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安溪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

     3.安溪县住建局执法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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