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卫监督函〔2023〕207号)和《安溪县“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安双跨联办〔2023〕2号)要求,县卫健局、文体旅局、市监局决定联合开展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二、抽查方式
县卫健局、县文体旅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
(一)检查人员:在县卫健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县文体旅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名;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名。
(二)经营主体:抽取33家经营单位中的2家进行检查,抽查比例6.1%。
三、检查内容
(一)卫生、娱乐经营等许可证取得、公示情况。
(二)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等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质量。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经营行为。
四、检查人员
检测人员按要求随机抽查(待定)。
五、检查时间
2023年6-10月(具体时间待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与分工。县卫健局和县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联合选派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抽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确保年度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抽查。推广运用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通过公正、公开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统筹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其他监督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结果应用,及时总结经验。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好后续监管、执法查处、联合惩戒等措施,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认真总结“双随机”联合抽查开展情况,提炼工作经验,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1.安溪县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计划表
2.安溪县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事项清单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安溪县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 方式 |
抽查 比例 |
检查时间 |
发起 部门 |
联合 部门 |
1 |
影剧院、游艺厅、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室)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抽查 |
影剧院、游艺厅、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室)经营场所 |
(一)卫生、娱乐经营等许可证取得、公示情况 (二)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等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质量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经营行为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6.1% |
10月15日前 |
县卫健局、县文体旅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附件2
安溪县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1 |
卫生、娱乐经营等许可证取得、公示情况 |
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取得卫生、娱乐经营相关的许可证件,是否有上墙公示 |
2 |
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等情况 |
是否按要求配备卫生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等 |
3 |
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质量 |
是否按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卫生质量进行检测,并有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
4 |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检查情况 |
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
5 |
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 |
是否存在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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