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9005-0101-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与公务员招考 |
发布机构: | 安溪县人民政府 | 文 号: | 安政〔2022〕7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4-18 | ||
标 题: |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叶火源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概 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火源同志挂职任福建安溪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时间2年。 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补贴...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火源同志挂职任福建安溪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时间2年。
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或其他额外利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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