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确定权责清单。县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23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68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给付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2项。对于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实施。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安溪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抄送: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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