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3-00053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2023〕22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8
为缓解安溪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促进城市交通有序发展,我局委托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安溪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于2023年8月2日通过相关部门和专家规划方案技术审查。
为加强公众参与,征求社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安溪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示期30天。如对规划方案有建议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5-23117089
电子邮箱:zyjghg@163.com
附 件:安溪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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