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
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委托县财政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林霖
2019 年 8 月 7 日
2018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工作,主动作为,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3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比上年增加38702万元,增长14.6%;上级补助收入2421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09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8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32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9865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2812万元,新增债券37053万元;上年结余3675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00万元;调入资金41139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40339万元;收入合计692869万元。
2.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46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7680万元,增长3.0%;上解上级支出1149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4093万元,专项上解7403万元;债务还本(置换债券)支出2281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45万元(即预备费结余3645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宁夏)支出124万元;支出合计650345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4252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比上年增长1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49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49.4%,比上年减少61448万元,下降29.1%;上级补助收入476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000万元;上年结余4057万元;收入合计174260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170295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0万元,增长7.7%;上解上级支出-89万元;支出合计170206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05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比上年下降0.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县本级没有安排支出,年终结余8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
(四)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1.0%;上年结余54449万元;收入合计1074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608万元,完成预算的76.3%。收支相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67850万元。
(具体收支、平衡情况详见附件1-6)
二、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债务限额为847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2087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6337万元,比2017年债务限额794012万元新增53200万元,新增债务已按要求支出项目分类列入预算,并经法定程序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调整2018年预算。2018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56770.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08432.51万元,包括一般债券508016万元和国债转贷及亚行贷款资金416.51万元;专项债务148338万元(均为专项债券)。我县政府性债务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2018年,我县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共计44254.27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本金22812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6393.99万元,专项债券利息5048.28万元。
三、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县财政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财经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大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有力地保障了预算执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1.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收入。面对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我县财税部门加强征管服务,主动争取支持,努力聚财增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一是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2018年我县经济形势稳中向好,财政收入超过了年初预期目标,我县及时提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50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1.1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4亿元。因上年12月底省厅紧急通知调整总收入统计口径,车辆购置税2017年8806万元和2018年11656万元,相应计入原国税部门年度总收入,影响了我县组织收入计划。为了保障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我县在完成总收入50.12亿元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完成30.44亿元,比调整预算数少0.66亿元。二是大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4.21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32亿元,置换债券2.28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1900万元以上,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和土地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清理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2018年盘活结转结余资金1.87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其他领域。
2.加力发展,多措并举育财源。充分运用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涵养壮大财源。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筹集资金13.2亿元,推进兴泉铁路、东西大道、河滨北路(静心亭至岩岭隧道)、绿道北线工程、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凤山书院、国省干线改建、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城区改造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确保重点项目税源接续。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落实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投入专项资金1.58亿元,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促进外贸转型、交通运输、电子商务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使用企业应急周转专项资金,帮助企业20家(次)解决贷款过桥资金2.5亿元。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鼓励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发展、增值税并档降率、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等政策,共减免退税2.17亿元。停征免征和调整8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费,减轻实体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3.强化统筹,竭尽全力保民生。持续调优支出结构,切实保障2018年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确保更多新增支出投向民生领域。2018年民生支出49.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可比增长12.8%。一是推进精准扶贫。整合筹措扶贫资金9533万元,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搬迁扶贫、教育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精准扶贫政策。升级改造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控和实时预警。建立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开展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二是促进教育发展。投入3055万元,新(改)建7所公办幼儿园;投入559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及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拨付342万元,确保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00元的财政投入。投入7477万元继续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和提升工程,投入3864万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投入3164万元实施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投入12208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投入4190万元加快城区新高中校建设,拨付1400万元支持鼓励高中达标晋级、示范校建设和公用经费保障。投入802万元落实职业教育助学金、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拨付1060万元支持实训基地及示范校建设。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城乡低保资金6640万元,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投入老龄事业资金5056万元,支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为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投入1730万元发展残疾人事业,支持扶贫、就业培训、托养服务、生活补助等;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3304万元;投入优抚对象抚恤补助2273万元,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保障机制。四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贷款资金9000万元和中央预算投资5000万元,加快县医院门诊医技大楼、县妇幼保健院迁址建设;拨付100万元支持建设高水平重点专科,投入4369万元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实行定项补助,投入卫生专项资金18970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医馆”建设、妇幼保健、重大疾病和突发性传染病防控等,拨付400万元支持县疾控中心省级实验室建设,落实计划生育专项支出6375万元,用于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五是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投入8460万元,加快推进凤山书院、龙门体育运动休闲小镇、体育场馆、公共足球场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投入3413万元,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投入10200万元,加大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补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和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投入7400万元,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城乡公厕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4.改革创新,坚持不懈抓监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监管的实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改革,试点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预决算公开实现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公开率100%。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编制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稳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乡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县全覆盖。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所有财政资金和县直预算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围。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强化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监管理念,紧盯关键环节,提高监管实效,在落实“放管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广网上超市。全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130项,预算金额11.88亿元,中标金额11.57亿元,节约率2.6%。四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开设项目预算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台账化管理,精简环节压缩时限,规范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共完成242个预算项目评审,审减金额1.16亿元,审减率达4.5%。五是构建财政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扶贫专项资金检查、“1+X”专项督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六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分类甄别定性,建立债务监测信息系统,实行政府债务穿透式监管,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需求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 首次发行棚改、土储专项收益债,2018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和新增债务限额7.6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截至2018年底我县债务距限额仍有19亿元空间,整体债务规模适中,债务风险可控。
2018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源结构单一,冶炼、房地产行业税收占比大,比重达到50.5%;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稳固、政策性减收影响较大,后劲不足;民生事业短板等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政府债务规范管理,项目融资受到严格限制,财政资金调度非常困难;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监管及内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还需加强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逐步加以解决,争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安溪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安溪县2018年度财政收支决算
附件2:安溪县2018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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