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委托县财政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安溪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7年7月27日
2016年安溪县财政收支决算草案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要求,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台风灾害和结构性减税因素影响,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有效保障重点支出,确保财政安全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良性发展。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1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加3254万元,增长1.4%;上级补助收入23348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5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47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626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1149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10949万元,新增债券60200万元;上年结余3833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00万元;调入资金16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05万元,其他调入859万元;收入合计694575万元。
2.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525万元,比上年增加24406万元,增长4.7%;上解上级支出40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454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600万元,其他一般债务还本(置换债券)支出11094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0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84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调入805万元);调出资金177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宁夏)支出23万元;支出合计672526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204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比上年下降4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9796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9%,比上年增加33480万元,增长51.9%;上级补助收入57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4700万元;上年结余10900万元;调入资金1771万元(根据闽国土资文〔2016〕152号文件通知,上缴2011-2015年省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合计141107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109754万元,比上年减少883万元,下降0.8%;上解上级支出1771万元;债务还本(置换债券)支出24700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从2016年1月1日起,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合计136228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487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比上年下降55.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县本级没有安排支出,年终结余80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作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
(四)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412万元,完成预算的75.8%;上年结余59515万元;收入合计1399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76.0%。收支相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68873万元。
(具体收支、平衡情况详见附件1-6)
二、2016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强化措施抓征管,财政实力逐步增强
一是全力组织收入。财税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建立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评估分析和重点监控。优化纳税服务,国地税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整合办税业务,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依法征管,既确保重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又保证零散税收全面征管。同时,认真落实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对接项目争取转移支付和债券转贷资金,增加县级财力,缓解支出压力,全年争取上级补助收入2392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9584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60200万元,置换债券135649万元)。三是培育涵养税源。多渠道筹措兑付扶持企业专项资金52000万元,帮助企业技改扩能,转型升级,拓展市场,兼并重组,提质增效。继续使用企业应急周转专项资金,帮助企业71次解决贷款过桥资金86400万元。全面落实“营改增”和其他结构性减税政策,依法减免企业税收,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增强了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全力以赴保重点,民生事业持续改善
2016年与民生相关的支出458012万元,同比增长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一是支持社保水平和就业力度稳步提高。重点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及时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费,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就业补助政策,促进新增劳动力就业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重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推动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建设、“全面改薄”项目和校安工程建设;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三是支持公共卫生、计生事业加快发展。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加大乡镇计生工作经费投入,落实计生扶助奖励、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等;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是支持农业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着力支持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造福工程,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田水利,支持白濑水库等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支持村级组织运转、村集体经济创收补助及农村“一事一议”奖补。同时,累计拨付灾后重建资金9289万元,有效保障了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五是大力支持文化科技事业蓬勃发展。重点保障第七届中国茶都安溪国际茶业博览会、铁观音宣传推广等系列文化活动;加强文化传承和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支持“5551”工程及农民健身工程建设。重点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支持中科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等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和专利专项补助战略。
(三)坚定不移推改革,理财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我县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营改增”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开展、有序运行。二是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及时在政府相关网站公开了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信息,批复并督促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三是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了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首次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年度债务风险预警,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
(四)监督检查提绩效,财经纪律执行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成立财政内部控制机构,进一步明确内控机构职责,着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避免财政政策制订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实行“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制度,加强财务报销票据、报销手续合规性和完整性的审核。鼓励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2016年县直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对全县预算单位和部门的“三公”经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行重点抽查,配合省、市开展扶贫资金和非税收入收缴等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财经秩序。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每月及时向县人大财经委报送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认真抓好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科学依法理财水平。
2016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但财政运行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新的财源增长点不明朗,财政增收动力不足;民生和重点领域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政策措施等财政支出刚性需求增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加强,方式手段需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提高;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融资压力进一步加大,制约着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推动经济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争取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安溪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 2016年度安溪县政府决算公开表.xls
2.2016年度县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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