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类别: | 0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索引号: | QZ09100-0500-2013-00002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3/2/26 |
备注/文号: | 安政综〔2013〕8号 |
内容概述: | |
附 件: |
安政综〔2013〕8号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
财政收支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3年预算草案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和各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全面落实好市、县两级政府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力配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发挥效益,构建多元化产业结构。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壮大主导产业,全面支持三安光电湖头产业园、中国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大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等重大项目,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结构调整,构建合理的工业布局,培植稳定税源。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继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面落实涉税优惠政策措施,做好金融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跟踪服务,鼓励、支持企业加速发展。四是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县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项目,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骨干财源,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夯实财税基础。五是加强依法征管,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完善税源监控和税收管征,及时掌握、分析收入进展情况,密切跟踪影响全年收入的政策动态,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刚性支出需求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与上级财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把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与资金投向,做好项目筛选、规划、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和专项补助。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统筹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事业和基础建设,有效补充财政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投入,并加强政府投融资项目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继续加快土地收储挂牌出让和运作金融服务中心资产,盘活处置茶站、粮站和改制企业等闲置的国有资产,统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三、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统筹兼顾、民生优先的原则,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等各项助学政策,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基础教育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二是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继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医院病房综合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医护人员培养的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医疗机构的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三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是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确保创业贷款、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项目的顺利实施。五是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资金运转,支持重点城乡建设项目、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六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新型现代农业建设、农业水利综合配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十、百、千造福工程等农业发展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七是着力增加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加强对乡村文体小广场、村级文体活动室、社区健身设施建设等的财政扶持,丰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注重科学管理,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建立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财政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逐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卡改革,强化国库资金安全管理。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继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日常监督工作,加大对重点建设和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五是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建立偿债基金,注重债务动态跟踪监控。
五、其他事项
1、各乡镇收入任务是根据《关于印发〈安溪县2013年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政综〔2013〕6号)规定的增长比率进行测算的。
2、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资金7266万元已安排在相关预算支出科目中,应严格按照指定的用途专款专用。
3、社会抚养费和清水岩事业收入仍由所在乡镇负责征收,应及时上缴县金库,杜绝坐支挪用。
附表一:2013年安溪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表(略)
附表二:2013年安溪县公共财政预算财力表(略)
附表三:2013年安溪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表(略)
附表四:2013年安溪县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略)
附表五:2013年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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