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9024-0101-2019-0018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安建〔2019〕503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1-27
标      题: 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用地红线调整方案的公示
概      述:   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位于安溪县城的旧城区,两个地块为相邻用地,均由福建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其中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于2014年1月公开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
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用地红线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7 16:45

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位于安溪县城的旧城区,两个地块为相邻用地,均由福建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其中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于2014年1月公开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用地面积2011.5㎡(3.02亩),建筑密度≤49.5%,容积率≤13.0,绿地率≥3%,建筑限高100米以下;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于2019年4月公开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及批发零售用地),用地面积1823㎡(2.73亩),建筑密度≤32%,容积率≤8.32,绿地率≥3%,建筑限高100米以下。

为了更好地进行建筑平面空间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形象,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在两个地块各自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两个地块的用地红线由三角形用地调整为长方形用地。

经核对《安溪县城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两个地块原整体规划作为一个单元地块,由于拆迁原因分两次挂牌出让,造成两个地块的用地红线均为三角形,对两个地块用地红线进行调整符合《安溪县城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单元要求。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建设单位委托原旧城控规编制单位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用地红线调整进行论证设计。我局于2019年11月7日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召开调整论证会,会议原则通过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用地红线的调整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安溪县公安局旧址地块和解放路西片区A1-1地块用地红线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三十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26日

二、现场公示地点: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设计单位: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资质: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5层,邮编:362400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179108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80311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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