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9024-0101-2019-0006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安建〔2019〕218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5-21
标      题: 关于对安溪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的公示
概      述: 福建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位于中国南方水产城A-1-03地块。建设单位为福建渔百惠食品有限公司,规划控制指标为:用地面积28712.36㎡(43.069亩),1.2≤容积率≤2.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
关于对安溪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1 16:08

福建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位于中国南方水产城A-1-03地块。建设单位为福建渔百惠食品有限公司,规划控制指标为:用地面积28712.36㎡(43.069亩),1.2≤容积率≤2.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7%,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建设单位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设计,现建设申请对福建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①原批准3#楼五层层高为3.4米,现调整为3.6米,3#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3.6米调整为24.0米;

调整4#楼平面功能,原批准设计方案4#楼一层为大堂、展厅,夹层为展厅,三层为厨房、餐厅,四层为会议室、办公,五层为办公室,现拟调整一层为大堂、厨房,二层为餐厅,三至四层为会议室,五至六层为办公室,因平面布局调整,建筑占地由原来的848.44㎡调整为853.16㎡,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889.8㎡调整为4394.84㎡;原批准4#楼二层层高为3.3米,现调整为3.9米,原批准三至四层层高为3.9米,现调整为4.2米,原批准五至六层层高为3.9米,现调整为3.4米,4#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23.8米调整为24.0米;

原批准5#楼一层层高为3.4米,现调整为4.5-6.0米,原批准二至五层层高为3.4米,现调整为3.3米,5#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3米调整为19.7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055.88㎡调整为3140.58㎡;

④原批准6#楼一层层高为3.4米,现调整为4.5-5.85米,原批准二至五层层高为3.4米,现调整为3.3米;6#楼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8.3米调整为19.55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055.88㎡调整为3140.58㎡;

⑤原批准9#楼层高为3.8米,现调整为3.9米,建筑高度由原来的3.8米调整为3.9米,原批准9#楼地下室建筑面积638.82㎡,现调整为488.30㎡。

其他各项指标和内容均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拟修改调整的福建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30日

二、现场公示地点:福建渔百惠佛跳墙厂区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 www.fjax.gov.cn

建设单位:福建渔百惠食品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省博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楼,邮编:362400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37759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593519146@qq.com

附件:拟调整的福建渔百惠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章)

2019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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