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建安格口片区20-4地块(新瑞湖畔)项目位于建安格口片区,建设单位为安溪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控制指标为:地面积26564.19㎡,建筑密度≤30%,容积率≤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以下。安溪县建安格口片区20-4地块(新瑞湖畔7#-13#楼及地下室)已批准施工图的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占地面积3736.16㎡,总计容建筑面积66179.46㎡,不计容建筑面积29738.11㎡(其中地下室26686.11㎡,架空2553.02㎡,物业管理用房410.48㎡,风井88.5㎡)。其中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410.48㎡(其中116.28㎡作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室30.53㎡,文体活动室201.59㎡,老人活动室106.52㎡,公厕41.58㎡,停车位687个(其中地上12个,地下675个)。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优化平面功能布局,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安溪县建安格口片区20-4地块(新瑞湖畔7#-13#楼及地下室)施工图进行局部调整,具体调整为:①将7#楼24、25层和8#、9#楼26、27层和10#、11#、12#楼27、28层上下两套平层住宅(共44套)调整为一套复式住宅(共22套),并对平面功能布局进行局部优化;②将总平面项目北侧与龙湖春天之间的道路往南侧局部移动调整;③地下室结合调整后的道路位置进行相应调整,减少部分地下二层,并局部增加地下三层,地下室由原来的26686.11㎡调整为26617.39㎡,同时对地下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布局进行局部调整,机动车停车位由675个调整为680个,非机动车停车空间由3852.4㎡调整为3850.61㎡;④对物业管理用房、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等进行局部调整。调整后安溪县建安格口片区20-4地块(新瑞湖畔7#-13#楼及地下室)施工图的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占地面积3735.02㎡,总计容建筑面积66401.5㎡,不计容建筑面积29670.01㎡(其中地下室26617.39㎡,架空2553.02㎡,物业管理用房411.1㎡,风井88.5㎡)。其中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411.1㎡(其中116.28㎡作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室30.53㎡,文体活动室201.59㎡,老人活动室106.52㎡,公厕40.4㎡,停车位692个(其中地上12个,地下680个)。即调整后建筑占地面积减少1.14㎡,计容建筑面积增加222.04㎡,不计容建筑面积减少68.1㎡,物业管理用房增加0.62㎡,公厕减少1.18㎡,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增加5个,非机动车停车空间减少1.79㎡,其余经济技术指标不变,调整后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调整施工图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个日历天。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我局将予以核准办理。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 2019年3月22日
二、现场公示地点:新瑞湖畔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建设单位:安溪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甲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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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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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原批准施工图
2.拟调整施工图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