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9-0101-2025-00001
    • 发布机构: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安溪县长卿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22:08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的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长卿镇中山路99号,邮编:362421,电话:23122168,传真:23122919,电子邮箱:ckxdzb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安溪县长卿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4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类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及时完整地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流程全链条规范化闭环。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为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崇德长卿”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推送政策,方便群众查阅。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形成职责分明、工作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2024年,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工作动态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频率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长卿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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