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2-0101-2024-00001
    • 发布机构:西坪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6
    安溪县西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西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安溪县西坪镇珍茗街9号,邮编:362431,电话:0595-23411002,传真:23415068,电子邮箱:axxxp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2023年,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提高认识,强化监督保障。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后发布。实行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审核发布机制,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西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优化升级,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公开栏、网站、微信公众号、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等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西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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