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2-0101-2025-00126
- 发布机构:西坪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1
一、迁移范围:本次坟墓迁移范围为国道G358线安溪虎邱至龙涓公路工程(A1标段)西坪段用地红线内,涉及四个村尧山、西源、西坪、百福,详见图片、附件(西坪pdf,点击可放大)。
二、迁移要求:
1、涉及坟墓迁移的户主须在规定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到所在村委会登记确认,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坟墓迁移;逾期未完成迁移的,将作为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2、凡是属于土地征用范围内自通告之日起一律不得重新埋葬、修坟。
3、凡是属于土地征用范围内自通告之日起一律不得重新耕种、管理土地。
4、红线范围内的零星果木、蔬菜、经济林等,须在截止时间前收成完毕;逾期未收成的,将被认定为无主,由施工单位统一处理。
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参照《国道G358县安溪虎邱至龙涓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西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西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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