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52-0101-2021-00041
    • 备注/文号:西政〔2021〕37号
    • 发布机构:西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09
    西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坪镇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18 09:17

     

     

    各村:

    为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50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西坪镇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 9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存档(2)。

     

     

     

    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09日印发

     

    西坪镇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马尾松林分基本情况

    马尾松作为荒山造林绿化的先锋树种,在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马尾松受松材线虫病危害日益严重,各级政府加强主体责任落实,逐年加大投入,取得较好防控成效,但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仍呈扩散蔓延趋势,维护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仍然任重道远。资源档案数据显示,在我县328.61万亩林地面积中,马尾松林总面积达117.32万亩,占35.7%。其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林分面积63.75万亩,占马尾松总面积的54.34%。按起源分:人工林39.61万亩,占33.76%;天然林77.71万亩,占66.24%。按功能分:商品林48.49万亩,占41.33%;生态林68.83万亩,占58.67%。按龄组分:成过熟林27.73万亩,占23.64%;幼中近熟林89.59万亩,占76.36%。按起源和森林类型分:天然起源生态林面积44.05万亩,占56.67%;天然起源商品林面积33.67万亩,占43.33%;人工起源生态林面积24.79万亩,占62.59%;人工起源商品林面积14.82万亩,占37.41%。

    (二)松材线虫病疫情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病是我国头号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对松树具有毁灭性的一种流行病,全国18个省(区、市)672个县级行政区,全省除龙岩、平潭外8个设区市41个县级行政区均已发生疫情,全市现有县级疫区8个。我县2015年度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现有疫点乡镇11个(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湖头、白濑、尚卿、官桥、龙门)。据2021年秋普结果,全县现有疫点乡镇11个,发生面积0.9265万亩。与其他县类同,我县疫情点多、面广,总体呈逐步扩散蔓延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实施松林改造提升面积1657.25亩,其中: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931.99亩,带状采伐改造提升725.26亩,(任务安排见附件3、附件4)。通过实施松林改造提升工程,全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有效降低松林被松材线虫病侵染而大面积死亡的风险,森林御灾能力得到增强,基本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势头,确保森林覆盖率指标得以保持稳定。

    三、进度安排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各技术措施类型规定的松林采伐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已采伐松木的树干及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条的除害处理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地片的造林(更新修复)工作;以造林更新改造完成面积为依据,统计改造提升任务完成情况。

    四、技术类型

    松林改造提升技术措施类型主要分为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带状采伐改造提升、皆伐改造提升3种。各项技术措施优先在马尾松树种组成8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鼓励在马尾松树种组成6成及以上的林分实施。

    (间)伐抚育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仅择(间)伐松类树种,禁止采伐阔叶树种,伐后保留松树平均胸径不小于伐前松林平均胸径,保留木不少于30株/亩(保留木包含阔叶树等树种),且均匀分布,不造成大的天窗。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选择良种培育的壮苗补植套种,优先选用容器苗,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也可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山育林等近自然经营方式。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可根据松林实际情况确定。采伐要求:根据相应林分特点,通过带状采伐方式合理改造。带状采伐时保留带宽度应大于采伐带宽度,且适当控制采伐带长度和宽度(采伐带宽度不大于20米,具体可根据林分状况和立地条件确定),采伐区域只采伐松树,保留阔叶树乔木和幼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鼓励均匀保留少量的母树,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保持原小班的完整性。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造林树种选择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非松类树种,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禁止炼山造林。改造采伐后郁闭度≥0.3的,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为主要方式尽快恢复森林植被。改造采伐后郁闭度<0.3的,以补植乡土优良阔叶树种的方法进行修复提升,选择2年生容器苗进行补植造林。凡属马尾松纯林皆伐,应进行人工造林更新。

    皆伐改造提升适用对象:马尾松人工起源成过熟商品林、低产人工用材林改造;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松林。采伐要求:只采伐松树,保留原林分中的阔叶树(含非松类的其他树种)。提升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地清理和整地方式,禁止炼山造林。改造采伐后郁闭度≥0.3的,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为主要方式尽快恢复森林植被。改造采伐后郁闭度<0.3的,以补植乡土优良阔叶树种的方法进行修复提升,选择2年生容器苗进行补植造林。凡属马尾松纯林皆伐,应进行人工造林更新。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人工商品林。对于采伐成过熟林坡度小于等于30度的可实施面积不超过20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0度小于等于35度面积不超过5公顷的皆伐,坡度大于35度的可实施强度不大于40%的择伐;参照《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郁闭度0.3-0.5的中幼和近熟人工用材林,经评审备案后,可按低产林进行改造,省属国有林场经设区市林场管理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备案;其他权属的,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林业专家评审通过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2.生态公益林。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松林可以采取择(间)伐、小块状采伐或带状采伐(不大于45亩)等方式合理改造,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一、二级保护公益林中马尾松树种占8成以上的松林(一级保护公益林中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保护地除外),可采取择(间)伐封育的方式进行改造提升。

    3.天然林。采取择(间)伐或带状采伐改造提升措施。带状采伐改造提升应科学合理布局采伐带,其中:幼、中龄林要求采伐带的面积累计不超过小班面积40%,近成过熟林要求采伐木蓄积不超林木总蓄积40%;对采伐带内的阔叶树乔木和幼树予以保留,且不进行小班区划,以确保天然林小班完整和天然林属性,不改变资源档案起源。天然起源生态林改造还需符合上述“生态公益林”的有关要求。

    4.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根据《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等灾害经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有关机构书面认定确需采伐的森林、林木,经设区市林业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防控方案中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经检测鉴定属于新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含高度疑似)确需采伐松林的,可不受林种、起源、年龄、坡度、采伐方式、采伐强度、伐后林分郁闭度的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金保障

    相关村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松林改造提升行动顺利推进。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实行统筹安排,级财政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将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补助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针对不同改造类型制定补助标准预算如下:

    1.(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含松木采伐、除害处理、更新修复)。补助标准380元/亩,本项目预算补助金额:931.99×380/亩=35.4156万元。

    2.带状采伐改造提升(含松木采伐、除害处理、更新修复)。补助标准400元/亩,本项目预算补助金额:725.26×400/亩=29.0104万元。

    合计预算补助金额64.4260万元。松林改造提升资金不足的部分,由村委会(业主)自行承担。

    (三)技术保障

    相关村要积极组织科技攻关,逐步完善松林改造提升采伐、造林、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等技术措施。要加大技术业务培训力度,认真做规划与组织实施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的原则,大力培育速生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着力保障改造提升所需苗木,为改造提升林分质量,形成树种多样、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提供有力保障。

    (四)组织保障

    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事关全市生态安全,里高度重视,成立由王文龙镇长任组长的全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统筹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各村要成立村主任为组长的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统筹推进。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认真总结经验,保障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指导

    1.镇财政所职责

    负责统筹安排松林提升改造所需资金。

    2.林业站职责

    负责制定松林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检查督促。

    镇政府各相关站要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松林改造提升工作。并指导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松林改造提升工作

        3.村委会和相关企业

    村委会和相关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承担疫木监管职责、杜绝疫木流失,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松木管理

    松林改造采伐要按照现行规定上报申请。在上级未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之前,疫木仍按照现行的疫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采伐的松木仍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木除害处理(即:根据上级要求,所有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实施粉碎(削片、旋切)或烧毁处理(疫木粉碎物的最大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本处所谓的“山场就地”就是指采伐山场、采伐山场脚下或者集中连片疫情发生区域内的适宜场所;所谓的“疫木”就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松科植物)。在实施过程中,若上级有出台新的疫木管理办法,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西坪镇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西坪镇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任务一览表

    3.西坪镇2022年度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小班一览表

    4.西坪镇2022年度带状采伐改造提升小班一览表


    附件1

     

    西坪镇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为保障松林改造提升各项工作尽快落地落实,经研究,决定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松林改造提升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如下:

         长:王文龙    

     组  长:陈世荣  武装部

         员:陈志洪  林业站站长

    吴志江  党政办负责人

    陈燕萍  财政所副所长

    林育峰  龙地村驻村干部

    陈振清  龙坪村驻村干部

    林万备  龙地村书记

    林万土  龙地村主任

    黄丁清  龙坪书记

    良水  龙坪村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林业站,主任由武装部长陈世荣兼任,副主任由林业站陈志洪兼任,成员:苏伟毅


    附件2

    西坪镇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任务一览表

    实施单位:西坪镇                                                                      单位:

    单位

    合计

    择(间)伐抚育改造提升

    带状采伐改造提升

    皆伐改造提升

    备注

    西坪镇

    1657.25

    931.99

    725.26

    0

     

    龙坪

    725.26

    0

    725.26

    0

     

    龙地

    931.99

    931.99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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