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1-0101-2026-00001
    • 发布机构:祥华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4
    安溪县祥华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祥华乡中山路21号,邮编:362422,电话:0595-23148188,传真:0595-23148777,电子邮箱:xh2314818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的工作要求,以规范公开流程为抓手、提升公开质效为核心,聚焦中心工作与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1.主动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领域,依法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动态更新公开目录,突出项目征集、村庄规划、民生实事等关键信息。2025年,通过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4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0篇,回应社会关切数12条,每月固定公开临时救助结果信息1条,确保权威信息精准直达。

      2.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原则,规范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依法保障公民、法人信息获取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动态清理”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公开”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及时清理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高效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阵地,扎实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救助、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等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助“茶香祥华”微信公众号、“祥华茶站”抖音号、20个辖区村“小微权力”监督群等新媒体平台,创新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及时宣传各项政府工作新动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便捷度,同时畅通群众反馈、互动渠道,推动信息公开从“单向传递”向“互动传播”转变。

      5.监督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持续做好公开后“回头看”工作,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及时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组织相关分管领导与业务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1次,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2025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有待提升,对重点领域信息细化程度不足,部分内容较为笼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仍以文字转载为主,缺乏图文表、音视频等更直观、便捷解读形式;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协同性较弱,政府网站、新媒体、线下专区公开信息内容交叉但未及时更新同步。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聚焦群众关切热点,梳理细化社会救助、宅基地审核、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领域公开目录,明确核心内容、公开时限,着力解决重点领域信息笼统、细化不足的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匹配群众需求。二是丰富公开信息形式,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打破单一文字转载模式,丰富图解、图表、音视频等多元解读矩阵,将政策条款转化为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白话”指南,提升解读的直观性与便捷性,助力群众快速理解政策。三是同步公开信息更新,建立政府网站、新媒体、线下专区“三位一体”的协同公开机制,定期开展跨平台信息一致性核查,对交叉重复信息及时同步更新、纠错补漏,保障各渠道信息精准统一、新鲜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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