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1-0101-2025-00001
    • 发布机构:祥华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3
    安溪县祥华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3 0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安溪县祥华乡中山路21号,邮编:362422,电话:0595-23148188,传真:0595-23148777,电子邮箱:xh2314818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祥华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相关信息,我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渠道、时限公开政务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乡通过安溪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我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务公开及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纳入具体工作管理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进行发布,并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形成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塑造高效务实的阳光政府形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茶香祥华”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的即时性、互动性等特点和优势,大力宣传我乡工作新动态。依托祥华便民服务中心推行线下集中查询,设置纸质信息查阅区、电子信息查阅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区等分区,对医保、社保、养老等政策文件进行公开,配置查询电脑、政务服务一体机等设施设备,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现场咨询导办等“一区式”服务。

      5.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加强审查。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精神,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全面深入,往往只是简单地转载文件原文,缺乏对政策背景、目标、实施步骤等方面的详细阐释。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未能紧随时事动态与群众需求及时刷新信息储备;三是推进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力度不强,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度与知识储备量亟待优化升级。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加强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介,提升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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