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1-3000-2018-07662
- 备注/文号:祥政〔2018〕6号
- 发布机构:祥华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5
祥华乡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安政办〔2017〕188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祥华乡中山路21号,邮编:362422,电话:23148188,电子邮箱:xh23148188@163.com)。
一、概述
2017年祥华乡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了如下几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按照县政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祥华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建立了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查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一整套审查制度,保证了信息的质量和保密信息的规范操作,防止涉密信息外泄。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普及水平。祥华乡通过办培训班、书写标语、板报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习落实《条例》宣传活动,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及各站、所负责人作为培训重点,采取各种形式,重点加强对《条例》基本内容、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依申请公开处理规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并积极引导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明确公众知悉政府公开信息的权利,更好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并积极组织了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并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如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向社会公开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设置乡干部去向公示栏。按季度公开乡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祥华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变更52条,其中主动更新51条,依申请公开1条,不予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今年,祥华乡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2 |
150 |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2 |
15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文件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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