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1-1620-2017-38637
- 发布机构:祥华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祥华乡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祥华乡人民政府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祥华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祥华乡人民政府大院内,邮编:362422,联系电话:0595-23148188,电子邮箱: xh23148188@163.com)。
一、 概述
2013年祥华乡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做了如下几点工作:
1、加强领导。按照县政府要求,我乡确定由人大主席分管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重视宣传。祥华乡通过办培训班、书写标语、板报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习落实《条例》宣传活动,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及各站、所负责人作为培训重点,采取各种形式,重点加强对《条例》基本内容、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依申请公开处理规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培训。并积极引导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明确公众知悉政府公开信息的权利,更好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并积极组织了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3、规范运行。祥华乡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建立了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查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一整套审查制度,保证了信息的质量和保密信息的规范操作,防止涉密信息外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祥华乡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如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向社会公开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设置乡干部去向公示栏。按季度公开乡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年度祥华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更新25条,变更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今年,祥华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乡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祥华乡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5 |
66 |
其中:网站公开 |
条 |
25 |
66 |
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请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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