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9061-0101-2021-00021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祥华乡人民政府 文      号: 祥政〔2021〕4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0-13
标      题: 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 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概      述: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县实施方案落实,确保国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 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0:46

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实施方案落实,确保国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21〕21号)和《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生委2021〕12乡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标本兼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举一反三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对福建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纪委监委开展对泉州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努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攻坚,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确保下半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法

1.突出重点,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认真贯彻落《全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推进我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全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施行)中关于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和具体内容对擅自关闭、破坏安全设备、设施的;拒不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非法从事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现实危险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利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3.强化隐患整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祥华乡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祥政〔2021〕9号)要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等重点工作。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各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切实做到闭环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确保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严肃问责,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的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处理。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并向社会全文公开,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凡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先责令停产整顿。事故结案一年的,要按规定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备政府安办。同时,要严格落实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等各项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要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5.健全机制,强化协同联合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制定本部门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负有法定执法权限的部门要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依职权严格开展执法,执法情况通报本行业领域。同时,要严格落实部门执法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突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格实施监督检查、现场处置、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各项执法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宽、松、软等问题。

(二)强化攻坚

1.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道路交通安全,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七台河9·4、安庆9·5两起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推进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隐患消除行动,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房屋和工程施工安全,要细化每个月的工作任务,重点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有效处置,确保年底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见底清零。要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在建农村房屋整治,重点解决非法违法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按照《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安政综〔2021〕59 号)《安溪县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安政办明传〔2021〕32 号)及《安溪县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安政办〔2021〕60号)的要求,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持续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相衔接。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工贸电力安全,强化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底前,要完善规模以上企业分级监管台账,其中规模以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消防安全,要扎实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因地制宜推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加强自建房加工场所、三合一、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压实治理责任,严防亡人火灾事故。要加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力度,规范提升高层建筑物业企业、业主单位、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景区景点安全,要按照祥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2021〕38号)要求,坚持全面自查、边查边改、加强督导、健全机制,规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镇燃气安全,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和闽侯县福州大进能源有限公司5·9大连9·10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巩固燃气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宾馆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督促业主安装燃气报警器。加强对第三方施工管控和路面巡查,防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造成事故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制,建立台账,实行交账销号。要加大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点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净化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防止因用户操作不当引发燃气事故。其他行业领域要梳理出下半年重点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治。

2.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已经制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研究,按照任务内容、完成时限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继续抓好树典型、开小灶工作。要认真抓好树典型、开小灶整治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的要求,深入培植打造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典型示范企业,宣传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各部门和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各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本行业实际,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认真开展对2019-2020年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生的所有一般事故进行回头看,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措施,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并开小灶整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要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发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深入人心。要大对典型示范企业培植对象的督促指导2021年12月31日前重点行业领域要培植打造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1家。

5.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我县制定的《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安生委办〔2021〕10号持续改进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理念、方法和手段,分类指导、精准推进,让各种监督综合发力,督促工作责任落实,扎实抓好抓实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和运行,全面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促进提升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直单位、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排时间推进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房屋和建筑施工、消防、水利、渣土车等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深刻吸取其他地区的事故教训,围绕我《祥华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祥委〔2020〕18号),组织过细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四)强化督查考核。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等。要瞄准重大安全风险精准发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格执法真正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五)大力营造氛围。乡直单位、各村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拉横幅、发短信、入户宣传、开主题教育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群众村民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祥华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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