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62-0101-2024-00001
    • 发布机构:桃舟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安溪县桃舟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桃舟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桃舟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桃舟乡桃源街1号,邮编:362417,电话:23177898,电子邮箱:tzx2317789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乡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府机构、年度报告等相关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实时发布政府动态信息等。截至2023年12月底,我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

      我乡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五)监督保障

      为了保证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坚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基础。我乡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群众的申请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及答复,为全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2023年,我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过于简略,关键信息缺失,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实际情况。二是缺乏专业的政务公开人才,导致在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时,可能会出现工作不到位、信息发布内容有错误等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要求在公开信息时,应提供完整、详细的信息内容,不得隐瞒或遗漏关键信息。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对相关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提高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和理解,提高信息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桃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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